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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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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要管党,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狠抓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煤炭企业党委如何更加高效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企业营造廉洁的氛围,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煤炭企业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企业党委能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在企业内部推进的成效,直接关系到能否为企业提供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方面,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是主要责任的承担者,如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好,首先要问党委的责,这就使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始终绷紧落实主体责任这根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常态。
另一方面,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习总书记这一形象的比喻,为企业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企业党委只有把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才能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在企业内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煤炭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多数煤炭企业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该项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够不愿抓。有些煤炭企业的领导人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政治站位不够高。有些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工作。特别是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高,意识不强,存在重经营、轻廉政的思想偏差。
二是制度不够不好抓。有的煤炭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考核的形式是“年初分解、年中汇报、年底考核”,这种考核方式助长了企业内部平时不注重履行责任、年底考核再突击的不良风气。同时,在考核方式上也主要以听取汇报或者查看资料为主,考核方式过于单一,严重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是能力不够不会抓。有些企业特别是下属企业党组织的主要领导人,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把握不准,缺少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度研究和思考,抓具体落实时缺少清晰的思路、有效的手段和科学的方法,导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整体薄弱。
煤炭企业党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措施
一是要增强意识、提高站位,强化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一般都会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是纪委的责任,党委发挥的是领导作用,而不是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这种情况,明确提出党委负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就是责任主体,应该负全面责任。这对各级党委肩负责任提出了要求,也更好地为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保障。
二是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确保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将督查融入工作、化为日常。通过常态化督查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动态跟踪、动态指导、动态促进。
抓住考核要点、落到实处。要健全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以“问题导向”为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考核重点、明确考核标准、强化结果运用。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多视角、全方位考核。要完善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制度,适度适时调整主体责任考核结果在党委目标考核和班子个人年终考核中的权重,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调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要强化能力、提升素质,夯实担当主体责任的基础。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理论学习。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座右铭,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形成高度的党性意识和政治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企业领导人员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企业各级党组织领导人员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
文章来源:《内蒙古煤炭经济》 网址: http://www.nmgmtjj.cn/qikandaodu/2021/0730/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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